1.在《廣西建筑工程資料表格填寫范例與指南》(下冊)中的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》,在P1165頁f點已經明確說明了在2014年12月26日整改完成后,建設單位出具《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驗收意見書》。按照內容所述的時間邏輯,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》,的簽署日期應該在《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驗收意見書》之后,而范例中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》的簽署日期與竣工驗收日期相同。
2.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》內容已經說明,對竣工驗收時存在的問題,驗收組下發(fā)《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》,整改完成后建設單位出具《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驗收意見書》。由此可以知道,《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》的簽署日期可以與竣工驗收日期同一天或之后,《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驗收意見書》的簽署日期理應在《通知書》之后。而范例中這兩張表格的簽署日期是有違時間邏輯的,通知書日期為2014年12月10日,而《整改驗收意見書》簽署日期更是在2014年12月2日。
以上資料填寫日期是否存有問題呢?